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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的通知

时间:2014-07-03 1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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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

实施效果评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1年2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对“十二五”时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和《计划》组织实施做出了规定。
    根据《计划》的规定,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按照此项规定,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各级体育部门负责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本级《实施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
为做好《计划》实施情况的效果评估,同时指导各级体育部门及相关部门做好各级《实施计划》的效果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效果评估,全面总结《计划》中所提出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效果,评估各级政府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水平,探索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途径和措施,为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提供更加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和建设体育强国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二、评估依据
    评估的依据为国务院颁布的《计划》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实施计划》,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标准(试行)》(体群字【2011】172号文,以下简称《评估标准》)。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为《计划》中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以及地方对《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本次《计划》实施效果评估将重点选取《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可量化程度高和数据可靠性强的核心指标进行评估(共20个,见附件2),强调评价《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在对重点指标进行量化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定性评估,总结梳理五年来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特色及工作成效。
    四、评估方式
    (一)本次《计划》实施效果评估工作采取分层分部门评估、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体育总局通过以下几个渠道获得评估总报告所需的资料和结果:
    1、各省(区、市)体育部门上报的对本省《实施计划》的评估报告;
    2、与《计划》职责任务相关的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总局各司局及直属单位、群体司各处室对《计划》实施效果的专题评估报告;
    3、委托第三方对以上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汇总和整理相关数据以及特色工作形成的评估报告。
    (二)各级体育部门可参照体育总局的工作思路开展对本级《实施计划》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
    五、工作阶段和任务
    评估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2014年6-8月
    各省(区、市)体育部门结合总局《通知》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评估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启动评估工作。同时印发《通知》,指导省以下各级体育部门开展本级《实施计划》的评估工作。
    (二)2014年9-12月
    省级体育部门按照评估指标的要求,收集并汇总数据,总结分析《实施计划》的实施效果,形成省(区、市)《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并与《全民健身计划》评估核心指标数据汇总表和《总体情况自评表》汇总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三)2015年1-4月
    体育总局汇总整理分省和分专题评估报告数据、材料和建议,结合全国性各单项工作所掌握的数据结果和情况,撰写评估总报告。
    (四)2015年5-6月
    向国务院上报《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六、评估结果报送
    各省(区、市)体育部门应根据本省(区、市)《实施计划》评估工作的总体进度,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体育总局群体司,作为评估结果:
    (一)本省(区、市)《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具体格式要求参照附件1)
    (二)填写《核心指标数据汇总表》(附件2,共20项指标),并提供支撑材料。
    (三)参照《评估标准》,填写《总体情况自评表》(共57项指标)。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体育局参照体育总局的评估工作安排,结合你省(区、市)在推行《实施计划》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明确评估思路和方法,制定本级《实施计划》评估工作方案,及时启动并组织开展好《实施计划》的评估工作。
    (二)据统计,全国绝大部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均已制定并实施了本级《实施计划》。为加强对各级《实施计划》的成效评估,各省(区、市)体育局要组织指导各地、市和区、县级体育部门做好本级《实施计划》的评估工作,把握好工作节奏,及时掌握逐级评估的进展情况,获取本级评估所需的相关基础数据,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
    (三)本次《计划》评估的核心指标是在整合《评估标准》各项指标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反映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和《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所确定的,充分考虑了各项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客观性、代表性和可获得性,对于评价《计划》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价值,各省(区、市)体育局要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各级体育部门可参照体育总局确定的核心指标,结合实际调整确定《实施计划》评估的核心指标,以便使评估工作取得扎实的效果。
    (四)为统一各省(区、市)评估报告的框架结构,我们设计了省(区、市)《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格式)。请各省(区、市)按此格式撰写评估报告,字数在5000字以内。评估报告力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提炼特色,总结经验,科学谋划,具体内容可结合各省实际做微调。
    (五)根据体育总局的总体工作安排,为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计划》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与研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工作统筹推进,协同开展。各省(区、市)体育局可参照总局的工作思路统筹启动各级新周期《实施计划》的研制工作,利用评估工作摸清底数,加强调查研究,全民掌握本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现状和发展空间,切实提高新周期规划的研制质量和水平。
    (六)《计划》和《实施计划》评估工作历时较长,是下一阶段各级体育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省(区、市)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与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反馈和沟通协调,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各省(区、市)《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格式)
附件2:《全民健身计划》评估核心指标数据汇总表

 

 
  • 各省(区、市)《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格式).docx
    《全民健身计划》评估核心指标数据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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