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体育强省为目标,聚焦十六运、十五冬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充分发挥体育科研和科技助力作用,有效提高我省体育综合竞技实力。按照2025年工作计划和经费安排,开展体育科研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一)申报对象
吉林省体育局各直属训练、保障单位;具备开展相关体育科学研究,能为省体育局各运动队解决训练、比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效提升我省体育竞技实力的高校、医院及相关科研单位。
(二)项目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风尚和职业操守。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中级职称人员(要求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
3.项目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4.项目负责人正在主持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得超过2个。
5.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所列项目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6.课题组核心成员(不含负责人)人数应在3至6人之间,且必须包含至少1名省队教练员、1名正高级职称科研人员,以保障项目的针对性、实操性和专业性。该项目申请需由课题组与省属运动项目中心联合开展、协同完成全部研究任务,与运动项目中心签订科技服务协议的科研团队将予以优先考虑。
7.所有项目结项时应提交成果综述、相应研究报告和省属运动项目中心出具的使用评价报告。
8.有吉林省体育局科研项目延期者不得再次申报;有兴奋剂违规、科研和学术不良记录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单位性质类别。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项目结题时能出具结题财务审计报告( 除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外,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3.申报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并对科研项目进行全程的管理和审核,否则不予立项或予以撤销立项。
4.具有体育科研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无科研和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科研攻关项目选题方向
选题建议要聚焦体育强省建设和省属各项目中心需要,立足采用科技手段破解“卡脖子”问题,聚焦十五冬、十六运重点研究方向,突出标志性成果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一)运动员训练中的技术动作改进及技战术诊断和分析
研究
(二)科技赋能训练比赛场馆、器材装备研究
(三)运动员综合监控与科学训练研究
(四)运动损伤预防及康复研究
(五)运动训练提升竞技表现的训练方法手段研究、训练设备研发和应用的研究
(六)新技术、新手段在体育领域转化和应用研究
(七)科技赋能“三大球”后备人才选材研究
(八)科技助力吉林省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发展研究
(九)新兴运动项目的发展研究
三、申报程序
申报需填写《吉林省体育局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吉林省体育局科研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审查、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2日,提交方式:纸质版报送至至吉林省体育局科教处6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665048@qq.com。联系人:段海波,电话:15843238988。
四、评审及立项
吉林省体育局将委托专家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评审。成功立项的申报人员或单位需遵守相关科研管理规定,签订科研立项合同书,并按照合同书约定实施项目研究工作。
五、项目经费
立项的每个科研攻关项目给予不超过8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由省体育局拨付立项的课题组所在的申报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各类行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五年申报资格,撤项、追回经费并通报。
(二)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由吉林省体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申报单位或个人如有违规,将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项目完成最大时限为2027年12月。项目进行过程中将进行阶段检查,如发现研究项目不能按照研究阶段计划进行,吉林体育局有权终止项目研究工作,收回经费并追究责任。
(四)获准立项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应聚焦解决各中心实际问题,将进行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估。
(五)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未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的项目申请书,不予受理。
附件:1.吉林省体育局科研项目申请书
2.吉林省体育局科研项目活页
吉林省体育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