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
2.指导和监督学生体育健康标准的实施;
3.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4.拟定全省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指导和监督全省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检查监督和评估表彰;
6.指导竞技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7.参与全省青少年体育竞赛工作;
8.组织备战和参加全国综合性青少年体育比赛和体育交流活动;
9.指导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相关培训;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