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体科字〔2020〕8号
各市(州)、长春新区、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体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相关处室,所属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拿干净金牌”的长效防控和治理体系,坚决做到我省运动员在全运会、奥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上兴奋剂问题“零出现”,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要求,对反兴奋剂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经局领导批准,成立吉林省体育局反兴奋剂督导组,对反兴奋剂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体育局反兴奋剂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成亮
副组长:郑海涛 高继峰 王福海 于彬 陈志远 温朝晖
成员: 段海波 温春雨 战辉 王雷 张曦之 冯维斗
二、工作任务
(一)督促各单位建立完善反兴奋剂风险防控制度。
(二)督促各单位落实反兴奋剂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专门负责反兴奋剂工作的部门和专职人员。
(三)督促各单位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反兴奋剂工作各项要求,检查日常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和存档资料。
(四)帮助协调解决各单位反兴奋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机制
反兴奋剂督导检查工作在吉林省体育局反兴奋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法规、文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一)开展阶段性集中督导检查。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
(二)开展日常督导检查。此项工作坚持常态化,保持与各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督促检查反兴奋剂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三品”管控,运动员行踪申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导落实反兴奋剂工作主体责任。
(三)督导组根据需要参加各单位有关重要会议、训练以及比赛活动,不干预运动队正常训练管理工作。
(四)省体科所应加强与督导组联系,定期汇报反兴奋剂工作情况。
(五)督导组定期向局领导报告督导工作情况,发现重大、突发问题应及时报告。
四、时间安排
(一)省体育局各中心:2020 年10 月26 日-12 月26 日
(二)各市州体育局:2021 年1 月5 日-3 月5 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传达学习全国反兴奋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提高新形势下反兴奋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各单位要确定反兴奋剂责任部门和专职人员,将反兴奋剂工作列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三)要进一步加强反兴奋剂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制定运动员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管制、行踪管理等制度,使反兴奋剂工作全环节、全过程管理规范,职责明晰,无缝对接。
(四)要进一步落实反兴奋剂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明确反兴奋剂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要加大反兴奋剂相关法规制度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反兴奋剂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严禁使用处于禁赛期的兴奋剂违规人员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严禁聘用发生过严重兴奋剂违规的教练员等辅助人员参与运动员训练指导工作,严格落实对兴奋剂违规人员的技术处罚、经济处罚以及相关的党政纪处分,确保我省兴奋剂违规“零出现”。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省体育局督导组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并对督导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__
吉林省体育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