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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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吉办发〔2016〕3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讲话精神,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为抓手,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推进依法治安,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努力为全省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双随机”执法制度的要求,加大全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对策和措施。进一步堵塞漏洞、消除短板、克服瓶颈,坚决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落到实处,不断提升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努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监督检查原则
坚持分级、属地监督检查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建设必须管安全原则。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经营者是否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二)监督检查经营者是否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三)监督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保证其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四)监督检查经营者经营期间是否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五)监督检查经营者是否建立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五、检查人员
分管副局长带队,法规宣传处、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有关人员。
六、时间安排
游泳、攀岩、潜水项目:5月-10月
滑雪项目:12月-3月
七、监督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检查组听取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汇报,可以视情况采取集中或分别听取汇报。
(二)现场检查。检查组对各地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抽查。
(三)省体育局适时举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培训班。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体育主管部门要充分把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对2017年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具体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检查频次、检查月份、重点监督检查事项、职责分工等内容,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序推进,发挥好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地体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执法制度的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和作业现场,组织综合检查、专项督查和重点巡查,确保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提升执法效能。
(三)强化总结报送。各地体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报送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及人员。4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12月1日前将本地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体育局法规宣传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电话:0431-89106762,电子邮箱:faguichu0431@163.com)。
附件:2017年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督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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