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拟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宋宇琪等11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名单如下:
一、摔跤(3人)
宋宇琪 女 桦甸市体校
左航宇 男 桦甸市体校
逄 鹤 男 桦甸市体校
韩永琦 女 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
白战霖 男 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
三、游泳(2人)
张轩铭 男 吉化第三中学校
张尚书 男 东北师大附中
四、速度滑冰(4人)
甘卫平 女 四平市体育场
程 鹏 男 长春市第一〇四中学
管嘉馨 男 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
李昊伦 男 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吉林省体育局训练竞赛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778号
电话:(0431)89323259
吉林省体育局
2015年5月19日